安徽考核中小学幼儿园师德:13条“红线”不能碰

2019-11-28 08:43 新安晚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中小学教师不能擅自兼职和兼薪;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中小学幼儿园老师都不得侮辱、虐待学生……昨日,省教育厅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规范行为各划出13 条红线。同时,家长和学生也将适当参与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

师德考核与评先奖金直接挂钩

根据办法,除了自我评价和学校内部互相评价外,学生和家长的评价意见也将纳入教师考核。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学生评议所占比重由学校研究决定。幼儿园教师不组织开展幼儿评议。家长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进行。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这将和老师的评先、奖金直接挂钩。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方可在当年绩效考核和教师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绩效考核和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和岗位等级,不得推优评先,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遇危险自行逃离视为违反师德

如果出现违反师德的情况,则在考核结果以外出台了具体的处理办法。针对中小学教师,新修订的师德考核办法划出了13条红线,例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擅自找人替班,或在课堂上从事非教育教学和管理行为。

对于少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办法也明确了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等。

此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在招生、考试、竞赛、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研究成果,或提供伪造的学术成果;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均被视为违反师德。

幼师提前教小学知识将被处理

除了中小学,我省新制定出台了幼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变相歧视、虐待幼儿;组织幼儿参加营利性演出等行为均被纳入违反师德范围。

据悉,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包括: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擅自离岗、旷工、找人替班,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或在保教活动中从事非保教和管理行为;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

违反师德行为还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与幼儿发生不正当关系;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研究成果,或提供伪造的学术成果;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幼儿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等。

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严重的会被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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