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中小学生减负40条 严禁小学初中设重点班

2019-12-12 08:58 钱江晚报  

浙江省发布中小学生减负40条

严禁小学初中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记者 沈蒙和  通讯员 方柔嘉

12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减负“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共40条(以下简称“减负40条”),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对比今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发现正式出台的“减负40条”与其内容大致相仿,但也有部分细节有调整。

要求提高作业质量

但也划了条“红线”

在家庭作业方面,“减负40条”主要有两处微调。一是第3条在征求意见稿“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的基础上,强调“提高作业质量”。二是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小学生晚9点不做作业”的相关表述,在正式发文时删除了。

对此,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关于“小学生晚9点不做作业”,省内已有基本共识,比如杭州市拱墅区、上城区等去年就推行“初中生晚10点不做作业”。但鉴于有关媒体发起的网络投票中,支持和不支持的观点基本相持,在公开征求意见后,省教育厅决定将“小学生晚9点不做作业”相关表述先删除。“删除了并不是否定已有的一些好做法,我们还是鼓励各地先积极开展试点,成熟后再推开。”

另一方面,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不是越轻越好,适度合理的学业压力是学生开发智力、激发潜力、锻炼能力的必要条件。所以,“减负40条”不是简单缩短在校时间、减少作业量、降低课业难度,而是要把校内外不合规、不合理、不科学的过重学业负担减下来,并把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实践教育等方面有欠缺、未达标的强化起来。

省教育厅还强调,减负不搞“一刀切”。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具体到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衡量的尺度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到各地区、城乡、学校是有差异的,所以落实到学生个体身上和家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

但这次也划了一条“红线”: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这里的“中小学校各年级”包括高三年级。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到位。

培训机构不得“超纲教学”

严禁学校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

省教育厅表示,当前,一些区域、一些学段的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具体表现在学生身上,主要是“三多三少”,即作业过多、培训过多、竞赛过多、睡眠过少、锻炼过少、实践过少;表现在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是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表现在学校及教育有关单位,主要是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表现在区域层面,主要是部分区域的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

对症才能下好药。“减负40条”专门增加了一条“均衡编班配置师资”。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不止校内,“减负40条”对校外培训也新增了一些具体要求。比如,加强学科类培训课程、教材、班次等的事中监管,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与年检结果挂钩。比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另外,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

此外,“减负40条”还着重强调了家校协同减负。新增的一些具体举措,包括“家校加强沟通协同,控制好家庭作业时间,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学校要分年段开齐开好或及时推送覆盖身心健康、情绪管理、亲子沟通、生涯规划、时间管理、有效陪伴、网络新媒体使用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另外,为了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减负40条”还强调了以下四点: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包括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

据了解,浙江省教育厅正在制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将适时出台,2020年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具体政策内容会在细则公布时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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