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行人才补贴政策:博士可享15万购房补贴

2020-01-07 09:0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济南创新创业,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这也是济南市有史以来首次针对购房出台的补贴细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夏侯凤超

博士可享

15万购房补贴

2019年9月份,济南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双创19条),这是继“人才新政30条”“高校20条”等政策之后济南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又一利好。在“双创19条”内明确提出,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在此次公布的《细则》中,对于购房补贴和条件也做出了明确,而对于符合补贴中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购房补贴,则同时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分别是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及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申请补贴应

与单位签3年以上合同

在补贴对象中,有三条都包含了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那么对于这两类有何具体要求?记者了解到,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细则》明确,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本细则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特殊人才最高

可享百万购房补贴

记者了解到,《细则》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各类人才根据不同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对于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细则》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10万。

据悉,人才购房补贴采取在线申请的方式办理。在集中申请受理时限内,申请人通过指定途径提出申请。而购房补贴申报网址、单位及个人提供材料等具体事项,将通过2020年人才购房补贴受理通告公布。

同时《细则》也明确,人才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济南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可再重复享受;而对于正在享受或已享受租房补贴(包含租赁住房补贴、企业新引进硕博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但需扣减已享受金额。对于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享受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退出现有住房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在享受购房补贴过程中,人才分类认定调整进阶的,购房补贴标准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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