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0条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

2020-04-13 10:17 光明日报  

特殊时期拿出特殊举措——

南京10条新政促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

光明日报记者 郑晋鸣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昕宇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10条新政,2亿多元的“真金白银”,是南京在特殊时期拿出的特殊举措,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同时,引聚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名城建设。

202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再创新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形势更加严峻。“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新政举措更加聚焦,惠及面更为拓展,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学鹏解读政策时说,10条新政涵盖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就业、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入伍、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10个方面,注重与创新名城建设政策举措相衔接,特别对今年新的一号文件予以更好体现和落实,导向鲜明、含金量高,在多个方面创新突破,力求做到政策最优、举措最实、服务最好、吸引力最强。

放宽落户门槛,当前南京市直接落户政策主要对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直接落户,此次将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其中本科学历人才从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将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纳入,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就可以落户。

保障人才安居,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并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

拓宽就业渠道,南京全年动员组织在宁各类企业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同时,市本级和各区安排不少于4000个事业单位岗位,开发1500个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

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对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到企业求职的,每人发放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鼓励企业录用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

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高校毕业生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制。

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工商登记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将在宁高校和省级大创园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年内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放宽至3次、期限延长至6年,获市级及以上创业赛事奖项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扩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并给予10万~50万元资助,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鼓励大学生入伍,大专和本科学历入伍奖励金标准由原家庭优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

优化就创业培训,新开发4000个以上见习岗位,见习补贴对象放宽至非本市户籍见习后留宁就业大学生,见习期生活费补贴由现在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

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对应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

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1500场以上网上及现场招聘,并24小时提供平台对接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延迟离校的不限档案转办时限,毕业2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

正如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致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信件中所说:“期待你们收下这份‘南京邀请’,成为新时代、新南京的建设者,共做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的合伙人!”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12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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