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须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019-05-10 16:34 亳州市教育局  

近日,亳州市教育局印发《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从考试报名、考试办法、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综合素质评价及运用、政策性加分、阅卷工作、高中阶段招生七个方面对2019年全市中考中招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规范过程管理。市县区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中考中招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对中考中招要做到组织严密、管理科学、操作规范;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都须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审核、公告工作,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二是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规范考试组织程序。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四是广泛宣传引导,解读招生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王岩)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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