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职院校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
报名录取时间和办法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高考报名,并有意向入伍的考生,必须于6月11日10:00至17日16:00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采像、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免收报名费。
对已取得预定兵资格且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前期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时间,到招生院校现场进行测试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招生院校组织测试,确定录取名单并按照省考试院确定的数据标准,将成绩库、录取库于8月27日前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测试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对未被批准入伍的考生,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教学安排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学分。其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于此类学生,按照“适合成人、方便就学、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可采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可采用函授或网络课程等形式,学习公共基础课程,保证培养质量。
学生(学籍)管理
应征入伍高职院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执行。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士兵退役后,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入学资格,进入报考高职院校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可适当放宽,不低于3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入伍入学优惠政策
新生入伍入学后,在复学及转专业、高职(专科)升学、国家资助政策、学费补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执行。
26所招生院校名单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询院校)、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