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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区学区出炉 中小学招生方案发布

2019-06-19 08:42

瑶海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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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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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关于合肥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打造活力新瑶海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区教育体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各学校须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制定本学校2019年招生入学具体方案,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免试就近原则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区教育体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自2019年起,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为稳妥推进招生入学报名工作改革,今年继续应用“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一)公办学校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招生

区属各小学须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7月1-3日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并在学校指导下进行网上登记。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的,于7月10日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小学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户口簿;

③ 房产证;

④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初中招生

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于6月26—3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的,于7月10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进行补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户口簿;

③ 房产证;

④ 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新建学校学区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东面与肥东交界;南面龙岗开发区南界至二十埠河至肥东边界;西面广德路;北面长江东路。

2.随迁子女入学

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居住证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1年);

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④升入初中的学生还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 号)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租住地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蚌埠路第四小学“特殊教育辅读班”根据学额情况,招收本区内智障儿童少年。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房产在我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⑤烈士子女。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

区教育体育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冲击生源地招生秩序。要根据免试入学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招生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向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发布。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合肥育英学校、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瑶海尚真小学、合肥瑶海人杰小学六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上述学校。各民办学校招生统一时间:小学7月1-3日,初中6月26-28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所报民办学校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补报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2019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生工作。

同时,瑶海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区域各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维护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大局观念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各学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二)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教育管理

各学校要在区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要协助学校及区教育体育局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区教育体育局将规范中小学招生情况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之中。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1.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瑶海区2019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3.瑶海区2019年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4.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5.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6.瑶海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三统一文件编号:YFGS-2019-002

附件1

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6月18日

公布招生方案

6月26-30日

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集体报名

6月26-28日

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报名

7月1-3日

公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

7月4日

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回户口所在地单独报名

7月10日

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入学补报名

7月15-19日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7月29-30日

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

9月15日前

在学籍系统上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9月30日前

上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

东   面

南   面

西   面

北   面

1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胜利路小学

胜利路

淝滨路

淝滨路

明光路

2

合肥市滁州路小学

淮南铁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至明光路

一环路

南淝河

胜利路

3

合肥市瑶海实验小学

铜陵路至凤阳东路至天长路至临淮路至东一环至长江东路

淮南铁路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4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

铜陵路

淮南铁路

长江东路至东一环至临淮路至天长路

凤阳东路

5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

铜陵路(含华业苑)

和平路

明光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

淮南铁路

6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郎溪路

乐水路至漕冲路至淮南铁路

采石路(不含新安江路以北东七社区)

长江东路(不含原幼师宿舍)

7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长乐分校

广德路

淮南铁路线

郎溪路

长江东路(不含327地质队宿舍)

8

合肥市和平小学

铜陵路

滨河路

一环路至明光路

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9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二小学

兴集社区、兴油冲、钟油坊社区

10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三小学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11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花冲分校

当涂路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铜陵路

长江东大街

12

合肥市隆岗小学

当涂路

南淝河

铜陵路

裕溪路

13

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

当涂路(不含宝业东城广场、花冲苑、安大东校区)

长江东路

铜陵路

方庙街道南界

14

合肥市蚌埠路第三小学

当涂路

长江东大街

铜陵路

长江东路

15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

当涂路

裕溪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铜陵路

淮南铁路(不含       华业苑、和平苑)

16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教育集团和平小学东校幸福路分校

龙岗路

南淝河

采石路

裕溪路至郎溪路至团结路

17

合肥市螺岗小学

红旗大市场

西边(含市场)

南淝河

当涂路(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小朱岗村民组)

18

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

采石路(不含                  合钢生活区)

淮南铁路

当涂路

方庙街道南界(春暖花开小区以西,不含博奥名苑)

19

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

合钢副业队

生活区

和平路及钢西、钢中生活区

福满华庭、钢北二村、三村生活区

钢北生活区

20

合肥市行知学校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长江东路(含三二七地质队宿舍区、原幼师宿舍区)

春暖花开小区以东(含春暖花开小区)

临泉路

21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裕溪路以北的化工厂生活区及小窦岗区域

22

合肥市庐东学校

瑶海区与                       肥东县边界

瑶海区与                       包河区边界

合钢二厂路

裕溪路

23

合肥市三十埠小学

三十埠社区、大彭社区、大店社区刘小郢

24

合肥市东风小学

伏龙社区、水岸花园

25

合肥市大店小学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26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

九狮水岸小区

龙岗开发区南界

广德路

长江东路(含路北马岗社区)

27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

顺祥路

长江东路(不含马岗社区)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临泉东路至吴敬梓路至明皇路(含丽水天锦苑)

28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明皇路小学

半塔路至铁路线

临泉东路(含恒大城)

顺祥路至明皇路至吴敬梓路

包公大道

29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琥珀名城小学包公分校

瑶海区与肥东县边界

临泉东路(不含恒大城)

半塔路至铁路线

包公大道

30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吴敬梓路

临泉东路(不含丽水天锦苑)

二十埠河

包公大道

31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长淮新村小学

全椒路至鼓乡路至长淮街道南界

明光路

北一环至站西路

临泉路

3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四小学(原七十中小学部)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临泉路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北二环

33

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北一环

淮南铁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至新蚌埠路

北二环

34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淮南铁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

新蚌埠路

板桥河

板桥河

35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方庙街道南界

全椒路

临泉路

36

合肥市香格里拉小学

当涂路

临泉路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北二环

37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景辉家园、天使苑、聚业苑二期、博澳名苑东围墙

宝业东城广场至博澳名苑南围墙

宝业西围墙起至凤阳路至凤阳支路至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临泉路安大东校区起至站塘新村小区 、万福家园、景辉家园小区北围墙

38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少儿艺术学校站塘分校

二十埠河

方庙街道南界(不含站塘新村、天使苑、聚业苑二期、万福家园、景辉家园)

当涂路

包公大道

备  注

全区各小学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附件5

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

东   面

南   面

西   面

北   面

1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铜陵路

南淝河

胜利路至南淝河

淮南铁路(含华润紫云府)

2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北校

铜陵路

胜利路至淮南铁路至一环路至长江东路

淝滨路

北二环路

3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

瑶海区与肥东交界

龙岗开发区南界至二十埠河至肥东边界

广德路

长江东路

4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南陵路分校

当涂路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一环路至长江东路至铜陵路

临泉路

5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南淝河

铜陵路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城东街道地区,不含裕溪路以南的化南生活区和省安装公司)

6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新校

瑶海区与           肥东县交界

瑶海区与         包河区交界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龙岗开发区南界

7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东校

瑶海区与肥东县交界

长江东路

郎溪路

包公大道

8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广德路

化工厂生活区南区(含安装公司宿舍)

郎溪路至淮南铁路至化工厂生活区西区

新安江路

9

合肥市行知学校

郎溪路至长江东路至广德路

新安江路

二十埠河至临泉路至东二环路

包公大道

10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行知学校站塘分校

二十埠河

临泉路

铜陵路

北二环至包公大道

11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四十中学

郎溪路

和平路至淮南铁路

当涂路

新安江路

12

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

当涂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裕溪路

铜陵路

淮南铁路(不含和平苑)

备  注

全区各初中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附件6

瑶海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1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62184977

28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

64469330-806

2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北校

69110238

29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教育集团和平小学东校幸福路分校

64463701

3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

19965525520

30

合肥市螺岗小学

64488751

4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南陵路分校

64499417

31

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

62586929

5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64483213

32

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

62824232-605

6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新校

62723070

33

合肥市庐东学校

64530161

7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东校

62731889

34

合肥市三十埠小学

64375821

8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64524918

35

合肥市东风小学

64521373

9

合肥市行知学校

64322225

36

合肥市大店小学

64205912

10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行知学校站塘分校

64463774

37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

67697299

11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四十中学

64404242

38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

64375852

12

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

64471955

39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明皇路小学

67671190

13

合肥育英学校

64459859

40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琥珀名城小学包公分校

18158952460

14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胜利路小学

64296812

41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64320203

15

合肥市滁州路小学

64690137

4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长淮新村小学

64210203

16

合肥市瑶海实验小学

69110029

43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四小学(原七十中小学部)

64227376

17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

64213131

44

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

64219202

18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

64472456

45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62522877

19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64472456

46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68105589

20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长乐分校

64472456

47

合肥市香格里拉小学

62725026

21

合肥市和平小学

62589602

48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64693119——816

2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二小学

64530050-8003

49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少儿艺术学校站塘分校

64463767

23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三小学

64463889

50

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

62865646

24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花冲分校

68138538

51

合肥瑶海尚真小学

64372100

25

合肥市隆岗小学

64479290

52

合肥瑶海人杰小学

63465593

26

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

62722044

53

合肥兴国实验学校

13855120788

27

合肥市蚌埠路第三小学

64484964

54

合肥高升学校

64318088

备注:瑶海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4494987、64418757。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6 月14日印发

0

瑶海区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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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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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关于合肥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合肥东部新中心、打造活力新瑶海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

区教育体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各学校须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制定本学校2019年招生入学具体方案,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免试就近原则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区教育体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自2019年起,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为稳妥推进招生入学报名工作改革,今年继续应用“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一)公办学校

1.本区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招生

区属各小学须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7月1-3日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并在学校指导下进行网上登记。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的,于7月10日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小学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户口簿;

③ 房产证;

④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初中招生

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于6月26—3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的,于7月10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进行补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 户口簿;

③ 房产证;

④ 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新建学校学区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东面与肥东交界;南面龙岗开发区南界至二十埠河至肥东边界;西面广德路;北面长江东路。

2.随迁子女入学

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居住证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满1年);

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④升入初中的学生还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小学完成证书。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 号)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租住地所在区域,到相应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5-19日,补报名7月29-30日。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蚌埠路第四小学“特殊教育辅读班”根据学额情况,招收本区内智障儿童少年。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房产在我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⑤烈士子女。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

区教育体育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冲击生源地招生秩序。要根据免试入学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合理设置招生范围,招生方案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向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发布。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合肥育英学校、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合肥兴国实验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瑶海尚真小学、合肥瑶海人杰小学六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上述学校。各民办学校招生统一时间:小学7月1-3日,初中6月26-28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所报民办学校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补报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2019年瑶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生工作。

同时,瑶海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区域各招生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维护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大局观念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各学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二)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教育管理

各学校要在区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要协助学校及区教育体育局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区教育体育局将规范中小学招生情况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之中。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1.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瑶海区2019年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3.瑶海区2019年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4.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5.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6.瑶海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三统一文件编号:YFGS-2019-002

附件1

瑶海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6月18日

公布招生方案

6月26-30日

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集体报名

6月26-28日

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报名

7月1-3日

公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

7月4日

公办学校七年级入学回户口所在地单独报名

7月10日

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入学补报名

7月15-19日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7月29-30日

随迁子女入学补报名

9月15日前

在学籍系统上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9月30日前

上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瑶海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

东   面

南   面

西   面

北   面

1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胜利路小学

胜利路

淝滨路

淝滨路

明光路

2

合肥市滁州路小学

淮南铁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至明光路

一环路

南淝河

胜利路

3

合肥市瑶海实验小学

铜陵路至凤阳东路至天长路至临淮路至东一环至长江东路

淮南铁路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三里街街道、长淮街道交界

4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

铜陵路

淮南铁路

长江东路至东一环至临淮路至天长路

凤阳东路

5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

铜陵路(含华业苑)

和平路

明光路至史家河(安美商业街)

淮南铁路

6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郎溪路

乐水路至漕冲路至淮南铁路

采石路(不含新安江路以北东七社区)

长江东路(不含原幼师宿舍)

7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长乐分校

广德路

淮南铁路线

郎溪路

长江东路(不含327地质队宿舍)

8

合肥市和平小学

铜陵路

滨河路

一环路至明光路

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9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二小学

兴集社区、兴油冲、钟油坊社区

10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三小学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11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花冲分校

当涂路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铜陵路

长江东大街

12

合肥市隆岗小学

当涂路

南淝河

铜陵路

裕溪路

13

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

当涂路(不含宝业东城广场、花冲苑、安大东校区)

长江东路

铜陵路

方庙街道南界

14

合肥市蚌埠路第三小学

当涂路

长江东大街

铜陵路

长江东路

15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

当涂路

裕溪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铜陵路

淮南铁路(不含       华业苑、和平苑)

16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教育集团和平小学东校幸福路分校

龙岗路

南淝河

采石路

裕溪路至郎溪路至团结路

17

合肥市螺岗小学

红旗大市场

西边(含市场)

南淝河

当涂路(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小朱岗村民组)

18

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

采石路(不含                  合钢生活区)

淮南铁路

当涂路

方庙街道南界(春暖花开小区以西,不含博奥名苑)

19

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

合钢副业队

生活区

和平路及钢西、钢中生活区

福满华庭、钢北二村、三村生活区

钢北生活区

20

合肥市行知学校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长江东路(含三二七地质队宿舍区、原幼师宿舍区)

春暖花开小区以东(含春暖花开小区)

临泉路

21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裕溪路以北的化工厂生活区及小窦岗区域

22

合肥市庐东学校

瑶海区与                       肥东县边界

瑶海区与                       包河区边界

合钢二厂路

裕溪路

23

合肥市三十埠小学

三十埠社区、大彭社区、大店社区刘小郢

24

合肥市东风小学

伏龙社区、水岸花园

25

合肥市大店小学

大店社区、王岗社区长江东路以北部分(以顺祥路为界)

26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

九狮水岸小区

龙岗开发区南界

广德路

长江东路(含路北马岗社区)

27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

顺祥路

长江东路(不含马岗社区)

玉兰苑一期至二十埠河

临泉东路至吴敬梓路至明皇路(含丽水天锦苑)

28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明皇路小学

半塔路至铁路线

临泉东路(含恒大城)

顺祥路至明皇路至吴敬梓路

包公大道

29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琥珀名城小学包公分校

瑶海区与肥东县边界

临泉东路(不含恒大城)

半塔路至铁路线

包公大道

30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吴敬梓路

临泉东路(不含丽水天锦苑)

二十埠河

包公大道

31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长淮新村小学

全椒路至鼓乡路至长淮街道南界

明光路

北一环至站西路

临泉路

3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四小学(原七十中小学部)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临泉路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北二环

33

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

站西路至铁路线至新蚌埠路

北一环

淮南铁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至新蚌埠路

北二环

34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淮南铁路至凤台路至白龙路

新蚌埠路

板桥河

板桥河

35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方庙街道南界

全椒路

临泉路

36

合肥市香格里拉小学

当涂路

临泉路

全椒路至铁路线至铜陵路

北二环

37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景辉家园、天使苑、聚业苑二期、博澳名苑东围墙

宝业东城广场至博澳名苑南围墙

宝业西围墙起至凤阳路至凤阳支路至安大东校区西围墙

临泉路安大东校区起至站塘新村小区 、万福家园、景辉家园小区北围墙

38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少儿艺术学校站塘分校

二十埠河

方庙街道南界(不含站塘新村、天使苑、聚业苑二期、万福家园、景辉家园)

当涂路

包公大道

备  注

全区各小学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附件5

瑶海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表

序号

学校

东   面

南   面

西   面

北   面

1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铜陵路

南淝河

胜利路至南淝河

淮南铁路(含华润紫云府)

2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北校

铜陵路

胜利路至淮南铁路至一环路至长江东路

淝滨路

北二环路

3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

瑶海区与肥东交界

龙岗开发区南界至二十埠河至肥东边界

广德路

长江东路

4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南陵路分校

当涂路

淮南铁路(含和平苑)

一环路至长江东路至铜陵路

临泉路

5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南淝河

铜陵路

裕溪路(含裕溪路以北城东街道地区,不含裕溪路以南的化南生活区和省安装公司)

6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新校

瑶海区与           肥东县交界

瑶海区与         包河区交界

郎溪路(含裕溪路、铁路线以南的钢南社区,不含化西生活区)

龙岗开发区南界

7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东校

瑶海区与肥东县交界

长江东路

郎溪路

包公大道

8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广德路

化工厂生活区南区(含安装公司宿舍)

郎溪路至淮南铁路至化工厂生活区西区

新安江路

9

合肥市行知学校

郎溪路至长江东路至广德路

新安江路

二十埠河至临泉路至东二环路

包公大道

10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行知学校站塘分校

二十埠河

临泉路

铜陵路

北二环至包公大道

11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四十中学

郎溪路

和平路至淮南铁路

当涂路

新安江路

12

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

当涂路(不含裕溪路以北螺丝岗村民组)

裕溪路

铜陵路

淮南铁路(不含和平苑)

备  注

全区各初中学区,详见本区学区图

附件6

瑶海区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咨询电话

1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62184977

28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

64469330-806

2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北校

69110238

29

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教育集团和平小学东校幸福路分校

64463701

3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东校

19965525520

30

合肥市螺岗小学

64488751

4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三十八中学南陵路分校

64499417

31

合肥市蚌埠路第五小学

62586929

5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

64483213

32

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

62824232-605

6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新校

62723070

33

合肥市庐东学校

64530161

7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五十五中学东校

62731889

34

合肥市三十埠小学

64375821

8

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教育集团裕溪路学校

64524918

35

合肥市东风小学

64521373

9

合肥市行知学校

64322225

36

合肥市大店小学

64205912

10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行知学校站塘分校

64463774

37

合肥市马岗实验小学

67697299

11

合肥市行知学校教育集团四十中学

64404242

38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

64375852

12

合肥市第四十一中学

64471955

39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明皇路小学

67671190

13

合肥育英学校

64459859

40

合肥市琥珀名城小学教育集团琥珀名城小学包公分校

18158952460

14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胜利路小学

64296812

41

合肥市郎溪路小学

64320203

15

合肥市滁州路小学

64690137

4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长淮新村小学

64210203

16

合肥市瑶海实验小学

69110029

43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四小学(原七十中小学部)

64227376

17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

64213131

44

合肥市临泉路第二小学

64219202

18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

64472456

45

合肥市元一名城小学

62522877

19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64472456

46

合肥市临泉路第一小学

68105589

20

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教育集团大通路小学长乐分校

64472456

47

合肥市香格里拉小学

62725026

21

合肥市和平小学

62589602

48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

64693119——816

22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二小学

64530050-8003

49

合肥市少儿艺术学校教育集团少儿艺术学校站塘分校

64463767

23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第三小学

64463889

50

合肥瑶海众望初级中学

62865646

24

合肥市和平小学教育集团和平小学花冲分校

68138538

51

合肥瑶海尚真小学

64372100

25

合肥市隆岗小学

64479290

52

合肥瑶海人杰小学

63465593

26

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

62722044

53

合肥兴国实验学校

13855120788

27

合肥市蚌埠路第三小学

64484964

54

合肥高升学校

64318088

备注:瑶海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4494987、64418757。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6 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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