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的婴幼儿尚未到幼儿园入园年龄,但家长大多工作繁忙没有精力照看,隔代照看又常出现养育观念冲突问题。这种困境出现在不少家庭,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3岁以下婴幼儿的看护问题愈加突出。针对这种情况,一些社会机构嗅到商机,纷纷开办婴幼儿托管机构,但这些机构是否合法合规、工作人员是否有资质、场地是否安全……家长并不知道这一系列问题的答案。
为此,近年来,我国针对婴幼儿托育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文件。日前,为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同时,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近期表示,我国将加快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标准及配套规范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今年将初步建立,并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调查多地托育机构
相关资质模糊不清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了北京市几家婴幼儿托育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在进入机构后,并非简单的托管,而是通过专门的早教课程来培养婴幼儿的主动学习能力,教程来源于美国、英国、新加坡以及日本等国家。
对于托管中心的资质,一家位于北京草桥地区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接待人员直言:“目前,我们这边还在工商注册,但营业执照里的项目含有这一项。”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不认可此类只办理了工商注册的托管机构。比如,山东省济南市教育部门曾表示,考虑到安全因素,这种托管班一经居民投诉,教育部门会联合综合执法办公室和消防部门进行取缔。
对此,上述婴幼儿托育机构接待人员说:“这方面您完全可以放心,我们是公司形式的,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目前我们这家店是公司第七家店,从公司开业到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困扰,因为我们是合法的。”
也有一些被采访的婴幼儿托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在面对是否有资质这一问题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只是强调他们都是退休的专业幼教人员,家长们都放心把孩子交给他们。
对于教师资质问题,这些被采访的婴幼儿托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大多表示,老师是“高级育婴师以及高级母婴护理师”。但当《法制日报》记者提出要查看证件时,有几家托育机构便开始“打太极”,强调“不管有证没证,培训才是细水长流的”。
同时,《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还以应聘托育师为由,和北京、长沙、保定以及县级市定州的托育机构取得了联系,并对教师资质问题进行了调查。
通过网络搜索,《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北京润泽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都有连锁店,并支持中小幼教育培训,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规模较大。《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官网电话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并以求职名义咨询了教师资质问题。
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托育师培养入职问题上,该公司设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应聘托育师首先要进行一轮面试,面试通过后还需到山东省济南市进行25天左右的入职培训。培训队伍的讲师成员主要是由经验丰富的托育师组成。培训通过后颁发毕业证书即可上岗。当《法制日报》记者问到托育师是否有学历限制时,对方回复称,“公司的托育师学历必须要在大专学历水平以上”,而对于具体的专业要求则比较宽松,“相关专业最好,但如果不是,也没有太大关系”。
真爱幼幼全日制早教中心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进行全日制早教服务,目前在郑州、长沙等地都设有分公司。《法制日报》记者以大四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名义与真爱幼幼全日制早教长沙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电话咨询,在谈到对托育师的要求时,负责人称“有亲和力,有耐心是关键”,主要是能够和小宝宝融洽相处。对于托育师的专业要求,“更希望托育师是音乐等艺术专业方面的学生”,但英语专业也可以接受。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保定市下属县的3个托育机构,其中有两个在近两年关闭了。《法制日报》记者以毕业大学生的名义与尚在经营中的托育机构负责人取得联系。“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以来这里做托育师。”负责人坦言,县级城镇的托育机构在教师资质方面比较宽松,大多数家长因为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才将孩子送到托管所。对于孩子在托管所学到什么东西不是十分关注。
管理办法相继出台
根治顽疾尚待时日
随着需求日渐增长,托育市场逐渐火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日渐兴盛。
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婴幼儿教具行业发展趋势预测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婴幼儿托育市场规模达905.38亿元,同比增长8.4%。预计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82.07亿元,同比增速将达9.8%。
然而,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曾介绍称,目前我国3岁以下托育服务供给严重滞后,据测算,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而发达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在25%至55%。
需求和市场的“火热”与实际入托率的“冰冷”形成鲜明对比,这一热一冷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家长对托育机构资质的担忧。与此同时,数量少、分布不均、师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均是家长选择机构时难以“下手”的原因。而这些难题背后所指向的,是托育行业管理规范方面的空白。
“过去并没有专门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行业相关政策出台。近些年,二孩政策实行扩大了婴幼儿照料方面的需求,婴幼儿托管机构应声而起。这些机构在初期肯定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管理规范、教师资质、卫生安全等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这一空白,直至2019年才逐渐填补起来。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进行了顶层设计,更明确了托育机构的登记注册部门,解决“名不正言不顺”难题。
2019年10月,国家卫健委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两部“托育国标”出台,从场地、设施、人员、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标准细化。
直到近日,作为配套文件的《试行办法》出台。
在储朝晖看来,虽然出台了《试行办法》,但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现实问题,还需要看今后实施的情况,“谁来主管,谁来主办,谁来监督这些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完善管理服务标准
合力解决托育难题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行业,首先必须厘清政府究竟承担什么责任,是将这部分全部交给社会,由市场供给,还是政府也应该承担托底责任?如果全部交给社会,由市场满足托育需求,而政府部门只负责制订准入标准和监督,那托育市场的乱象难以得到治理。
“如果托育需求旺盛,市场供给不足,会导致监管失灵、市场失灵。因为供不应求会导致不具资质的机构难以被关掉,而即使相关机构托育质量不高,家长也不得不选择。”熊丙奇说。
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应该引入多元机制,允许公办、私营,但前提是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服务标准。不能只看到托管服务的盈利,也应该看到其背后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曾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赞成公办和民营“两条腿”走路,关键是主管部门要进行资质审查,如场地设施、安全功能、师生比例、队伍素质,特别是幼师的心理健康和职业素养,规范收费、安全、保育和早教行为。
不过,储朝晖的看法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婴幼儿托育机构应该还是私营为主,公办存在比较大的压力和问题。‘托’与‘教育’存在差异,所以在短期内,政府在多大程度上进行管理还涉及公平问题。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内容,婴幼儿托育问题目前还遇到很多困难。发达地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相对会有更多优势。”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1月4日,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证研究项目启动会在北京市召开,会议主旨之一便是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在致辞中指出,2020年是我国托育发展的元年,我们要坚持中国标准,打造中国品牌,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他强调,托育工作要坚持家庭为主,持续提升家庭成员的素质能力。同时还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社会力量参加托育事业建设,全社会要大力支持,我们也要想办法解决众多早教托育机构的痛点、堵点、难点。未来一系列的标准规范将要出台,希望社会力量托育机构与国家标准对标对表,合力解决困难问题,创造有利于孩子安全、高质量成长的好环境,致力于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