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本人或家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高校可减免学费或采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据悉,省教育厅规定,今年春季开学后,高校要根据疫情受灾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校内资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同时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
对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还本息。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历复印件。
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省教育厅电话:0551-62831867;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电话:0551-6286792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电话:0551-6553683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晓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