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随着全面复学的即将到来,儿童口罩成了广大家长们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多个省市先后发布了儿童口罩团体标准,4 月2 日,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T/AQB1—2020)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目前省内口罩市场上符合儿童口罩团体标准的产品是否已经开售?厂商有没有依照该团体标准生产?不使用该团体标准的儿童口罩有防护作用吗?4月13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省城一药店在售的儿童口罩。
现场探访在售儿童口罩多为成人标准
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团体标准于4 月2 日正式发布实施后,意味着我省厂商生产儿童口罩彻底告别了“无标可依”。那么合肥市场上是否已经有符合儿童团体标准的产品在售?目前销售的儿童口罩都是依据哪些标准?4 月13日上午,记者在合肥市多个药房进行了实地探访。
当天上午,记者在合肥市蜀山区的德康大药房咨询得知,目前该店销售的儿童口罩中有一款名为“宜美健”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其包装上标注着“男童印花”四个字,产品技术要求编号为“皖械注淮20172640057”。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标注着“皖械注淮20172640057”就意味着该产品执行标准在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之上。而YY/T0969—2013是专为成人制定的标准。
随后,记者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上的百姓缘大药房探访时发现,在该店销售的一款名为“嘉霖”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包装上,写着“学生装”字样。该产品的执行标准也为YY/T0969—2013。
记者随后从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市场监管所获悉,该所执法人员近日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市场上销售的各类标称为儿童、学生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其产品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均为成人口罩生产标准。
记者调查我省多个企业已执行新标准
记者在合肥市场采访中未见到符合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团体标准的儿童口罩,这是否意味着没有生产企业执行该标准?4 月13 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副处长温家铨,他表示,目前省内已有9 个企业备案声明使用该团体标准生产儿童口罩。记者随后联系了其中两个企业的负责人,了解了相关情况。
合肥百凯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周翱琼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儿童口罩团体标准出来后,该公司便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报备,“5 月份即将面临着大规模开学,生产符合标准的口罩可以降低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的风险。”周翱琼说,生产符合该团体标准的儿童口罩需要重新购买生产设备,“一台机器要90万元左右,预计4月底能够到货。”另一个已经报备的儿童口罩生产企业——合肥迅达南山药业有限公司的宣春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采购了生产符合该团体标准的儿童口罩机,“预计下周可以批量生产。”宣春表示,一次性儿童口罩团体标准的出台,对于家长和师生都是好事,“如果企业都能按照标准生产,也是为社会做贡献。”
当天下午,作为儿童口罩团体标准起草人之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所所长张文秋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符合该团体标准的口罩适用于3~14 岁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可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与其他口罩执行标准相比,按照该标准生产的口罩更贴合儿童身体发育特点和佩戴习惯。
此外,张文秋表示,因为儿童呼吸系统发育不完全,在起草团体标准时,特别在口罩的通气性和过滤效率方面做了严格要求,“儿童长时间佩戴参照成人口罩标准生产的口罩,很容易因呼吸不畅导致血气浓度不足,对呼吸系统造成伤害。”
部门说法鼓励企业生产新标儿童口罩
“此前我省生产儿童口罩‘无标可依’,但在疫情期间又面临‘复学’,制定针对儿童口罩的团体标准迫在眉睫。”4月13日下午,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的刘心德秘书长告诉记者,此次起草儿童口罩团体标准,不少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机构的专家以及口罩生产企业和学校代表都参与了,“从起草、制定到发布,前后只用了不到10天时间。”
张文秋表示,由于生产符合团体标准的儿童口罩需要购买相应的原材料和器械,目前市场上资源尚不充足,“新标准发布后,企业的反应十分积极,但市场上原材料有限,后期产能提升后,执行团体标准的企业应该会增加。”张文秋说,从长远来看,口罩生产企业执行团体标准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儿童口罩真正起到防护作用,能大大降低传染风险。”
儿童口罩团体标准既然制定了,能否要求所有口罩生产商在生产口罩时执行?对此,温家铨表示,一次性儿童口罩团体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目前以引导为主,企业采取自愿原则。”温家铨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目前省市监局已联合教育部门共同拟定通知,近几日将印发相关文件,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团体标准口罩,“同时鼓励学校在采购儿童口罩时选择执行团体标准的口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家长,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因此儿童佩戴成人口罩达不到应有的防护效果,家长及学校应选购执行儿童口罩标准的口罩。购买口罩应通过具有经营资质的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时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合格,并保留好购买票据。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李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徐琪琪 韩诚 摄影报道
□相关链接
我省儿童口罩新标准要求——细菌过滤率不低于95%
为保障安徽省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4 月2 日,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T/AQB 1—2020)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据悉,该团体标准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教育厅联合指导,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安徽省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安徽农业大学牵头,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参与起草,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储运等章节,适用于3~14岁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的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不适用于带有呼吸阀的口罩。
该团体标准规定,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按形状分为平面型和立体型,按尺寸大小分为小号(3~6 岁)、中号(7~12 岁)和大号(13~14 岁)三种规格,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不低于95%,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口罩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有检验合格证,明显部位应附有清晰可辨的标识,包括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主要原材料执行标准编号,产品类别、规格、尺寸和适用年龄,使用说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小时)及贮存期,消毒方法等内容。
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负责人表示,该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解决了我省市场上儿童口罩没有统一生产标准的现状,有助于规范儿童口罩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为做好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