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6月19日,记者从合肥学院了解到,该校发布了2020年招生章程。据悉,今年该校面向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东、广西、贵州招生。
根据录取原则,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合肥学院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特别提醒的是,2020年合肥学院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行政〔2017〕212号)执行,即学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时赴合作院校学习的,可以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后再赴国外合作院校学习,或者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并且,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钟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