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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中小学教师有了“教育惩戒权”

2021-03-01 09:03

去年12月底,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从2021年3月1日起实行。中小学教师拥有的这项“教育惩戒权”该怎么用?如何把握惩戒的“度”?家长们是否支持?近两日,记者从合肥市区多所中小学了解到,暂无对“教育惩戒权”的探索,但认为教学中的“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探访】 市区多校均表示“暂时未探索”

近年来,因教育惩戒引发的教育事件频频引起各界争议。去年12月底,经过多次审议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方面赋予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力,避免“不敢管也不愿管”的问题;另一方面则约束教师管教学生的行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7类行为。

3月1日即将实施的“教育惩戒权”,目前在合肥市区中小学是否有探索?2月28日,记者先后联系瑶海区、经开区几所中小学了解这一情况,但所有学校均表示“目前暂未进行探索”。

“关与惩戒权,争议还是存在的。比如,老师可以用什么方式去惩戒,这个度很难把握,而且每个家长的认知度、接受度不同,有可能一个惩戒举措符合教育部规定,但家长认为它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可能到时候就会扯皮。”合肥市包河区一所小学校长坦言,目前学校在“教育惩戒权”这块没有探索,特别是近几年合肥对师德师风这块的要求比较严格,学校老师们对惩罚学生十分慎重。

除了家长和老师在“惩戒度”上的认知不同,也有学校担心学生们对“惩戒”的理解和接受度有异。

“现在有不少孩子在家长的高度重视和高度保护之下,敏感而脆弱,和同学一言不合可能就大打出手,和家长一闹矛盾可能就离家出走。如果老师就某一件事对一个学生进行惩戒,会不会带来一些敏感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老师比较担心的。” 采访中,几位班主任老师也直言了自己的困惑。

【教师说】教学中“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教育部“撑腰”的教育惩戒权,学校、教师敢用吗?

徐飞是合肥市和平小学第四小学的一线教师,对于“教育惩戒权”,他直言“在教育教学中,实施必要的惩戒教育是赏识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但惩戒教育不是单纯的让学生受到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它的主要目的是教育。”

“真正的教育是爱的教育,爱是实施惩戒教育的基础。”对此,徐飞举了自己课堂上的一个例子。

“我们班有一个小男孩小童,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喜欢在桌子上乱涂乱画。我在课堂上多次提醒他,甚至曾让他站着上课,然而结果都是令人沮丧的。”徐飞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仔细琢磨孩子的心思。“通过观察,我发现他是一个恐龙爱好者,上课时他在桌子上画的全是恐龙,到图书馆借的书也全是与恐龙知识有关的书籍。于是,我对他进行了一次‘别样’的教育,要求他利用课余时间与同学合作出一期关于恐龙的黑板报。”

没想到,这次的教育效果好得出乎意料,小童在出黑板报的过程中表现得十分专注,丰富的恐龙知识与深厚的画画功底让他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他再也没有上课在桌子上画过恐龙了,而我们班却多了位人人喜爱的‘恐龙小专家’。”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老师史杨,也和徐飞有着相似的看法。

“教育惩戒具有其合理性,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都需要加强对其理性认识和正确运用。”在史杨看来,惩戒≠体罚,而是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惩之有法,引以为戒。“惩戒只是手段,其目的是引起学生思与行的警觉,促其进行自我教育,尤其是在实施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合理化,透明化,适度适量,使其真正为教育而服务。”

【家长说】

希望老师能“罚之有度”

“作为一名家长,我并不反对孩子在做错事时老师给予一定的惩戒,但惩戒的方法是否得当、惩戒的度是否把握得准,这是我们最在意的。”2月26日下午,在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门口,正等待孩子放学的徐丽对将实施的“教育惩戒权”提出自己的看法。

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在读小学二年级,也正是调皮的时候,有时候在家皮起来家长都要“动手教训”。“你说在学校,一个班三四十个孩子,老师要是不适当惩戒根本管不住那些小调皮,但惩戒也要讲究方法,不能以体罚了之。”

徐丽说出了不少家长的心声,采访中,多位家长表示支持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得“罚之有度”且要以“教育”为主要目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上学时,惩戒好像是一件自然的事,也较少有争议,这是因为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有一种信任,许多家长也信奉‘严师出高徒’和‘不打不成才’。”王青是合肥的一位“80后”家长,回忆自己的教育经历时,表示当时的家长会认同这种“惩戒”是“为学生好的”。“现在自己做了家长,经常在新闻里听到各种‘虐童’‘体罚’的事件会害怕,虽然支持老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仍希望能以言语教育为主。”

【教育部门】

将完善师生纠纷处理制度

对于“教育惩戒权”,实际上我省已“先行一步”。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早在去年4月出台的《安徽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

此外,在家庭教育方面,我省也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构建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引领评价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同时,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建立家教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

今年1月份,合肥市教育局也就“教育惩戒权”公开征文,面向全市教师、家长和学生收集不同想法和建议。(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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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权曾入2020年安徽“江南十校”联考试卷

对于“教育惩戒权”,不仅老师、家长有想法,作为惩戒主体学生们也有自己的看法。

记者了解到,在2020年安徽“江南十校”联考的语文卷中,“教育惩戒权”就曾作为作文题被纳入卷中。“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师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发出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请任选以下一个身份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1.在校学生的身份 2.以一线教师的身份 3.以社会热心人士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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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从2021年3月1日起实行。中小学教师拥有的这项“教育惩戒权”该怎么用?如何把握惩戒的“度”?家长们是否支持?近两日,记者从合肥市区多所中小学了解到,暂无对“教育惩戒权”的探索,但认为教学中的“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探访】 市区多校均表示“暂时未探索”

近年来,因教育惩戒引发的教育事件频频引起各界争议。去年12月底,经过多次审议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方面赋予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力,避免“不敢管也不愿管”的问题;另一方面则约束教师管教学生的行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7类行为。

3月1日即将实施的“教育惩戒权”,目前在合肥市区中小学是否有探索?2月28日,记者先后联系瑶海区、经开区几所中小学了解这一情况,但所有学校均表示“目前暂未进行探索”。

“关与惩戒权,争议还是存在的。比如,老师可以用什么方式去惩戒,这个度很难把握,而且每个家长的认知度、接受度不同,有可能一个惩戒举措符合教育部规定,但家长认为它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可能到时候就会扯皮。”合肥市包河区一所小学校长坦言,目前学校在“教育惩戒权”这块没有探索,特别是近几年合肥对师德师风这块的要求比较严格,学校老师们对惩罚学生十分慎重。

除了家长和老师在“惩戒度”上的认知不同,也有学校担心学生们对“惩戒”的理解和接受度有异。

“现在有不少孩子在家长的高度重视和高度保护之下,敏感而脆弱,和同学一言不合可能就大打出手,和家长一闹矛盾可能就离家出走。如果老师就某一件事对一个学生进行惩戒,会不会带来一些敏感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老师比较担心的。” 采访中,几位班主任老师也直言了自己的困惑。

【教师说】教学中“惩戒教育”是必要的

教育部“撑腰”的教育惩戒权,学校、教师敢用吗?

徐飞是合肥市和平小学第四小学的一线教师,对于“教育惩戒权”,他直言“在教育教学中,实施必要的惩戒教育是赏识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但惩戒教育不是单纯的让学生受到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它的主要目的是教育。”

“真正的教育是爱的教育,爱是实施惩戒教育的基础。”对此,徐飞举了自己课堂上的一个例子。

“我们班有一个小男孩小童,上课时注意力不集中,喜欢在桌子上乱涂乱画。我在课堂上多次提醒他,甚至曾让他站着上课,然而结果都是令人沮丧的。”徐飞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仔细琢磨孩子的心思。“通过观察,我发现他是一个恐龙爱好者,上课时他在桌子上画的全是恐龙,到图书馆借的书也全是与恐龙知识有关的书籍。于是,我对他进行了一次‘别样’的教育,要求他利用课余时间与同学合作出一期关于恐龙的黑板报。”

没想到,这次的教育效果好得出乎意料,小童在出黑板报的过程中表现得十分专注,丰富的恐龙知识与深厚的画画功底让他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他再也没有上课在桌子上画过恐龙了,而我们班却多了位人人喜爱的‘恐龙小专家’。”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老师史杨,也和徐飞有着相似的看法。

“教育惩戒具有其合理性,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都需要加强对其理性认识和正确运用。”在史杨看来,惩戒≠体罚,而是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惩之有法,引以为戒。“惩戒只是手段,其目的是引起学生思与行的警觉,促其进行自我教育,尤其是在实施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合理化,透明化,适度适量,使其真正为教育而服务。”

【家长说】

希望老师能“罚之有度”

“作为一名家长,我并不反对孩子在做错事时老师给予一定的惩戒,但惩戒的方法是否得当、惩戒的度是否把握得准,这是我们最在意的。”2月26日下午,在长江路第二小学橡树湾校区门口,正等待孩子放学的徐丽对将实施的“教育惩戒权”提出自己的看法。

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在读小学二年级,也正是调皮的时候,有时候在家皮起来家长都要“动手教训”。“你说在学校,一个班三四十个孩子,老师要是不适当惩戒根本管不住那些小调皮,但惩戒也要讲究方法,不能以体罚了之。”

徐丽说出了不少家长的心声,采访中,多位家长表示支持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得“罚之有度”且要以“教育”为主要目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上学时,惩戒好像是一件自然的事,也较少有争议,这是因为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有一种信任,许多家长也信奉‘严师出高徒’和‘不打不成才’。”王青是合肥的一位“80后”家长,回忆自己的教育经历时,表示当时的家长会认同这种“惩戒”是“为学生好的”。“现在自己做了家长,经常在新闻里听到各种‘虐童’‘体罚’的事件会害怕,虽然支持老师使用‘教育惩戒权’但仍希望能以言语教育为主。”

【教育部门】

将完善师生纠纷处理制度

对于“教育惩戒权”,实际上我省已“先行一步”。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早在去年4月出台的《安徽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

此外,在家庭教育方面,我省也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构建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引领评价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同时,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建立家教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

今年1月份,合肥市教育局也就“教育惩戒权”公开征文,面向全市教师、家长和学生收集不同想法和建议。(记者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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