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3月10日下午,杏林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会上,副校长刘佩林首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全文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育惩戒的内涵、目的依据、使用范围、概念界定、实施原则、禁止情形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的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
校长唐玥强调,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则》精神,务必要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把握好三个尺度和七条红线,决不可有超出《规则》范围的惩戒行为,并指出作为教师要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会后,全体教师将利用多种方式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精神和要求宣传到位,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此次学习活动,使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权责范围和惩戒规则,对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起到积极的作用。(陈琪 张轩 汤杏枝 刘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