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

2019-11-07 08:43 新安晚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供地方案中要明确幼儿园配建规模要求;配套幼儿园必须与小区首期住宅同步交付。近日,《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办法要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

城区里幼儿园紧张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人口集中的区域没有空地新建幼儿园。今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此次管理办法提出,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实施点位控制,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配建要求、建设规模、产权归属等在供地方案中也要予以明确。

小区居民已经入住了,幼儿园还没建,这是比较普遍的情况,无形中给周边幼儿园增加了招生压力。此次管理办法明确,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及时将配套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未与小区首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侵占幼儿园规划预留用地或擅自变更已经确定的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管理办法也明确了新建园的非营利性定位。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由政府部门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则要做好资质、管理、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动态监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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