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万名

2020-05-13 08:48 中新网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万名,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0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0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通知》明确,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通知》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通知》提出,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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