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池州市人社局获悉,近日,该局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家国相关法规及律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职业训培机年构检评估工作的通知》规定,拟对11所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依法注销民办职业培机训构办学许可。
具体情况为:3所民办职业培机训构申请停止办学,分别为池州市龙职业鑫培训学校、池州市优盛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金兰职业培训学校;另8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未报申年检评估自查报告,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有效届期满未申请延续,分别为池州市皇后电动缝纫培训学校、池州市恒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思博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博美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锦乐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海源纺织服装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皖江职业培训学校、池州市九华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池州市人社局发布的公告表示,若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该局提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