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残联〔2021〕3号)文件精神及潜山市残联、潜山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近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我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核查安置工作。
此次核查安置对象为2005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残疾儿童少年。为确保核查真实、准确,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以专业教师、专业康复人员为主的核查评估组,认真比对省市残联残疾人数据库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乡镇残联的配合下,利用五天时间,通过走村入户,完成了对全市16个乡镇及开发区的残疾儿童少年的核查工作,建立了信息台账。同时还对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残疾儿童少年的进行了全面排查,为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打好基础。
通过此次核查,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儿童残疾程度和未入学原因确定教育形式,逐一安排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及时建立学籍,纳入义务教育统一管理;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能够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入读条件的,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到校就读困难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制订送教上门或远程服务方案,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华子民 朱显中)